故意遮挡号牌,这样的小聪明“驶”不得!
近期,
肇庆市交通执法部门注意到,
永莲和三榕水厂非现场治超监测点
显示通行端州、鼎湖辖区内的
“无牌”超限货车较多。
经调查发现
这些遮挡号牌车辆主要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装有翻牌器的车辆,通过改变车牌的显示来规避监测;
二是装有强光灯的车辆,用于干扰监控设备的拍摄来规避监测;
三是故意污损或遮挡部分车牌的车辆。
货运经营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加装翻牌器、强光灯大多为了超速行驶、超限超载、闯红灯等行为能逃避执法查处,殊不知,车辆遮挡号牌不仅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且肆无忌惮横冲直撞,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并逃逸,以此躲避法律制裁,给公众出行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情况,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三支队协调公安交警部门迅速进行全面周密的部署,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增加执法人员和设备投入,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监测和巡逻力度,采取“线上数据分析锁定目标、线下定点布控精准打击”等举措,对遮挡号牌车辆进行监测和查处。
自八月下半月开始,
执法三支队联合市交警支队累计开展
专项打击非法遮挡号牌行动12次,
共查扣“无牌”车辆29辆,
其中加装翻牌器车辆6辆,
加装强光灯车辆23辆,
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大大打击了
遮挡号牌货车司机的嚣张气焰。
查处到的遮挡号牌车辆由交警责令恢复原状,同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此外,
对于近期路警联合整治查处的超限车辆,
通过倒查非现场数据,
追索此前被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
检测到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相关工作也取得较好成效。
据统计
9月1日-15日共有16辆路面查获的超限车辆前来处理了此前被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监测到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共25宗。
联合行动中查获的翻牌器和强光灯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呼吁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切实维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到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中,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接下来,
肇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
将继续会同公安交警部门
加大对遮挡号牌、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
查处力度,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保障
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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